5 水封保护措施的技术要求 5.1 通气管系统 我国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规定了通气管的五级标准,即: 1 将排水立管顶端伸出屋面,并与大气相通,称为伸顶通气管; 2 当排水设计流量超过设定值,为改善排水立管水力工况而另增设不排水只通气的立管,称为专用通气立管; 3 当横管上卫生器具较多,距立管较远时,增设不排水只通气的横管,称为环形通气管; 4 在卫生器具存水弯附近设置通气管,称为器具通气管; 5 不设伸顶通气管的不通气立管。 五级标准以伸顶通气管为主要模式。必须承认,伸顶通气管并不是通气管系统的最佳模式,因为在排水时,一般来说立管的水力工况最差。原因在于: 1 立管水流和横支管水流互相干扰。横支管水流的水舌阻断立管向上的气流,立管水流向下时也影响横支管水流的顺利排出。 2 立管水流和立管底部横干管水流由于水流方向的改变,流速值的差异和立管底部水跃和壅水现象的存在,造成了立管下部处于正压区。 3 当立管排水流量临近临界流量值时,会出现水塞、水团现象,其下部为正压、上部为负压,造成排水立管压力的激剧变化和水力工况的恶化。伸顶通气管补气位置在立管顶端距水力工况最差的立管底部距离较远,往往“远水救不了近火”,因此只设伸顶通气管的普通单立管排水系统,由于补气不及时,往往在二楼卫生器具处发生冒溢现象,在其他楼层发生因负压而导致水封破坏,有害有毒气体外逸至室内造成环境污染。与发达国家相比,以伸顶通气管为主要模式的通气系统,标准明显偏低,应予调整。 现在情况有了变化,国力增强是不争的事实,对通气系统的认识相对于过去也更全面、更透彻。因此,有必要进行调整,从以伸顶通气管为主要模式的通气系统调整到以专用通气立管为主要模式的通气系统;排水系统从普通单立管排水系统为主改变为双立管排水系统,这将显著地改善排水立管的水力工况,保护水封不因负压而被破坏,二楼卫生器具也不致因正压值过高而致喷溅。同时,这对于抗非典等传染疾病也是十分必要的。 5.1.3 大便器排水,尤其是虹吸式大便器排水,在管道内瞬间造成满流虹吸现象,其负压抽吸十分剧烈,对水封形成威胁,也应是水封保护的重点部位,采用器具通气管和吸气阀是主要的技术措施。而设置器具通气管必然配套设置环形通气管和主(副)通气立管,设置难度较大,所以条文规定当有困难时,可设置吸气阀。 5.1.5 室内和室外排水系统是一个整体。释放整个排水管系的有害有毒气体,过去我国着重在室内,而实际上应从室内、室外两方面着手,效果会更加明显,因此,条文就此作出了规定。